• 帮助中心

  • ADADADADAD

    分析报告格式[ 报告写作指导 ]

    报告写作指导 发布时间:2023-12-01 16:06:32 更新时间: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简介:

    分析报告一般格式 本报告中所采集的数据均为统计期间(1个季度/年度内)的有效求职人数和需求人数。一、供求总体情况表1 供求总体人数上期结转本期新增合 计需求人数求职人数求人倍率注:上期结转:上期登记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供求数据 本期

    以下为本文的正文内容,请查阅,本站为公益性网站,复制本文以及下载DOC文档全部免费。

    分析报告一般格式

    本报告中所采集的数据均为统计期间(1个季度/年度内)的有效求职人数和需求人数。

    一、供求总体情况

    表1 供求总体人数

    上期结转 本期新增 合 计 需求人数 求职人数 求人倍率

    注:上期结转:上期登记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供求数据

    本期新增:本季度新登记的供求数据

    合计=上期结转+本期新增

    求人倍率=需求人数/求职人数

    二、各产业劳动力需求情况

    表2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 业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合 计

    三、行业需求情况

    表3 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 业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 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金融业、保险业 房地产业 社会服务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其他行业 合 计

    注:“农、林、牧、渔业”数等于表2“第一产业”数。

    “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合计受数等于表2中“第二产业”数。

    其他各栏除“其他行业”外合计等于表2中“第三产业”数。

    为保持表2和表3间数据平衡,“其他行业”如出现数据,各按照表中各栏(除其他行业外)的实际需求人数所占权数分配到各栏,按上述对等原则再汇总计算产业合计数。

    ·英文报告格式 ·会议报告格式 ·读书报告格式 ·工作报告的格式

    四、用人单位需求情况

    表4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企业 其中:(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联营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港、澳、台投资企业 其他企业 事业 机关 其他 合 计

    五、各类职业供求情况

    表5 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 动 力 供 求 人 数 比 较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求职人数 所占比重 求人倍率 单位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

    有关人员

    商业和

    服务业人员

    农林牧渔

    水利生产人员

    生产运输

    设备操作工

    其 他 无 要 求 合 计

    注:关于出现“无要求”时求人倍率的计算,表中求职“无要求”一栏如出现数据,可按照表中前七栏的实际需求人数分配到各栏(小数点四舍五入),再以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实际)+加权计入数],得出求人倍率。但表中不需体现加权分配后的人数,仍只填写实际求职数。

    表6 需求大于求职缺口最大的前十个职业(职业小类)

    职业 职业代码 劳 动 力 供 求 人 数 比 较 需求人数 求职人数 缺口数 求人倍率

    表7 需求小于求职缺口最大的前十个职业(职业小类)

    职 业 职业代码 劳 动 力 供 求 人 数 比 较 需求人数 求职人数 缺口数 求人倍率

    六、求职人员构成情况

    表8 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求职人数 所占比重 新成长失业青年 就业转失业人员 其他失业人员 在业人员 下岗职工 离退休人员 在学人员 其他人员 合 计

    注:新成长失业青年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从未就业,目前正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初高中、职业高中、技校及大中专毕业生中未能升学、参军、被国家统一分配或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初次失业的人员;就业转失业人员是指在登记的失业人员中,从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的人员.

    失业人员=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人员

    七、招聘、应聘条件情况

    1.性质

    表9 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劳 动 力 供 求 人 数 比 较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求职人数 所占比重 求人倍率 男 女 无要求 - - - - - - - - - 合 计

    注:关于出现“无要求”时求人倍率的计算,表中需求“无要求”一栏如出现数据,按照表中男、女的实际求职人数比例所占权数分配到各栏(小数点四舍五入),再以{需求人数(实际)+加权计入数}/求职人数,得出求人倍率。但表中不需体现加权分配后的男女需求人数,仍只填写实际需求人数。以下“年龄”、“文化程度”、“技术等级”中需求“无要求”栏处理方法同此表。

    2.年龄

    表10 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年龄 劳 动 力 供 求 人 数 比 较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求职人数 所占比重 求人倍率 16-24岁 25-34岁 35-44岁 45岁以上 无要求 合 计

    注:16-24岁组人数指的是满16岁而未满25岁的人数,例如1975年1月1日出生的人口,在2000年1月1日前均应计入16-24岁组。

    出现跨年度分组的需求时,手工统计可按照采取平分到所跨越的分组中,余数按照“就低不就高”逐一加到分组中,也可采用“性别”中“无要求”的处理办法。按照需求所跨年龄组各组实际求职人数比例分别加权后(小数点四舍五入),再以“[需求人数(实际)+加权计入数]/求职人数”,得出求人倍率。但表中不需体现加权分配后的需求人数,仍只填写实际人数。

    3.文化程度

    表11 按文化程度分组的供求人数

    文化程度 劳 动 力 供 求 人 数 比 较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求职人数 求职人数 求人倍率 初中及以下

    高

    中

    普 高 职业高中 技 校 中 专 小 计 大 专 大 学 硕士以上 无要求 合 计

    注:高中含普高、职业高中、技校和中专。

    4.技术等级或职称

    表12 按技术等级分组的供求人数

    技术等级 劳 动 力 供 求 人 数 比 较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求职人数 所占比重 求人倍率 职业资格五级

    (初级技能)

    职业资格四级

    (中级技能)

    职业资格三级

    (高级技能)

    职业资格二级

    (技 师)

    职业资格一级

    (高级技师)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无技术等级或职称 无 要 求 合 计
    分析报告格式.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

    下载
    热门标签: TAGS1 TAGS2 TAGS3 TAGS4 TAGS5
    ADADAD
    热门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