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比丘尼钞科

四分比丘尼钞科

四分比丘尼钞科,一卷,宋允堪述,首题释四分律比丘尼钞科文,尾题释四分律比丘尼钞科。

四分删定比丘尼戒本

四分删定比丘尼戒本

四分删定比丘尼戒本,一卷,宋元照重定并序,日本教光题记。原目录注随宜编入于此。

毗尼关要事义

毗尼关要事义

毗尼关要事义,一卷,清德基辑。

毗尼关要

毗尼关要

律学著述。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德基辑。十六卷。系《四分律比丘戒本》的注释书。本书释九种戒相,每种戒相均为四分:初总标;二别列戒相;三结问;四劝持。于“别列戒相”中之各戒下,又设总释、缘起处、起缘人、所立戒相四科。于“所立戒相”下又立释义、犯缘、定罪、开缘、会详五目。见载于清《龙藏》及日本《续藏经》。德基另撰有《毗尼关要事义》一书,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词、语句释义注音。见载于日本《续藏经》。

四分律比丘尼钞

四分律比丘尼钞

简称《四分比丘尼钞》、《比丘尼钞》。律学著述。六卷。唐代释道宣撰。《四分律比丘尼钞》撰成于贞观十九年 (645),有三十章,分为三卷。天津刻经处据三卷本开为六卷。卷分劝学篇,释聚篇、结界篇、集众篇、足数篇、爱欲篇、十戒篇、学戒篇、畜众篇、具戒篇、六念篇、受衣篇、受奸篇、净施篇、说戒篇、安居篇、受日篇、自恣篇、师徒篇、致敬篇、匡众篇、翻净篇、受乐篇、讣请篇、届寺篇、忏悔篇、送终篇、二衣篇、杂要篇等二十九篇,加上作者自序算一篇,合为三十篇。据说佛祖时,其姨母瞿昙弥愿意让女人出家,三请释迦牟尼而不被允许,为此痛苦失声。当她自行剃发时,佛祖赶到为说八敬,听便瞿昙弥出家,由此为女人出家之始。后来世尊作有比丘尼行八敬法,其第六条中说,尼于半月从僧中求请教授人。此《四分律比丘尼钞》不仅适用于比丘尼,也是一切大德僧众所必须通达的。该钞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作用和行为规范的约束作用,故受到教界重视,把此钞与行事钞等同称为五大部。现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四分戒本约义

四分戒本约义

律学著述。清顺治三年(1646)元贤撰。四卷。所释《四分比丘戒本》为作者参考耶舍译本及怀素集本而确定。本书注释简要。见载于日本《续藏经》。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律学著述。清顺治七年(1650)智旭录释。十八卷。内容包括:四分戒本、总辨羯磨法、比丘尼戒及四分律藏大小持戒犍度略释。书首除序文外,还有《原序》、《原跋》、《总问辨》、《提纲》、《律藏总目》等。书尾有跋文。见载于日本《续藏经》。



四分戒本如释

四分戒本如释

《四分戒本如释》, 律学著述。明崇祯十六年(1643)弘赞撰。十二卷。系综合后秦佛陀耶舍译《四分律比丘戒本》及唐怀素集《四分比丘戒本》的注释书。书首有《叙语》、《凡例》和《科》。书后附作者自撰《二百五十戒摄颂》及《戒相篇聚图》。见载于《嘉兴藏·续藏》及日本《续藏经》。

四分戒本缘起事义

四分戒本缘起事义

四分戒本缘起事义,一卷,明广莫辑录并引言。

释四分戒本序

释四分戒本序

释四分戒本序,一卷,宋道言述,释南山含注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