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疏

四分律疏

一卷。唐代释智首(567—635)撰。智首,俗姓皇甫,祖籍安定(今甘肃泾川北),后徙漳滨。初为智旻弟子,后听道洪津律师。玄思历明,通冠群宗。隋定天下,智首随师入关,扶佛教历隋唐两代。在唐初,曾任僧纲。死后,太宗敕令予以国葬。对律部颇有研究。《四分律》原为印度上座部系统法藏部所传戒律,因全书内容分四部分,故有此称。它是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佛教戒律,也是唐代律宗所依据的基本典籍。故受到教界学人重视,注解《四分律》的经疏很多,智首的《四分律疏》便是其中之一。智首以北齐律师道云所撰疏解,辨析诸部同异,定其取舍而撰成此疏。该疏原有二十卷,今仅存第九卷,即释四分律卷第十后半段至卷第十二。该律疏在内容上分十科料简,主要有:一配三业,二自作教人不同,三性进之义,四持犯差别,五僧尼差别,六诸部不同,七沙弥时作方便,进受具戒犯不犯义,以及明九十中有九种修相。因道云、道晖、昙随、洪理等所撰律疏早已失传,只有此疏保存至今,故显得尤为珍贵。正如《续四库全书》提要所说:“则斯卷之存,不次沧海之一珠,昆山之片玉”。具有较高史料价值。

四分律疏饰宗义记

四分律疏饰宗义记

四分律疏饰宗义记,十卷,唐定宾作,缺卷一本末。

四分律搜玄录

四分律搜玄录

四分律搜玄录,二十卷,唐志鸿撰述,澄观序,内题搜玄录,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录,存卷一、二,附残册二卷。

毗尼作持续释

毗尼作持续释

毗尼作持续释,十五卷,唐道宣撰集,清读体续集并序,首题昙无德部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简称《作持续释》。律学著述。清康熙四年(1665)读体撰。十五卷。系唐道宣的《昙无德部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的注释书。分三大科:初释本题;次释人题;三随文续释。见载于清《龙藏》及日本《续藏经》。



四分律疏

四分律疏

凡十卷或二十卷。唐代法砺撰于武德元年至九年(618~626)。收于卍续藏第六十五册。系解释四分律之著作,为四分律三要疏之一;若对智首、慧光之作,本书略称中疏。本书成书后,唐代怀素撰四分律开宗记十卷驳斥本书而提倡新义;故若对怀素之开宗记而言,本书则称旧疏,乃唐代四分律相部宗之根本要典。卷一为玄谈,略说律宗纲要。卷二以下入文解释。唐代四分律有道宣之南山宗、法砺之相部宗、怀素之东塔宗,三宗立义各异,门徒互诤。怀素作开宗记(新疏)驳斥本书后,相部宗之定宾乃作四分律疏饰宗义记二十卷解说本书要义,并答怀素之评驳。由是新旧二疏之争愈趋激烈,至代宗大历十三年(778),帝敕十四位大德集于安国律院,为调停二宗异说,乃编佥定四分律疏十卷,然二宗新旧疏对立之势依然如昔。

羯磨经序解

羯磨经序解

羯磨经序解,一卷,宋则安述,日本澄心题记,释南山羯磨序。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二十二卷,唐道宣疏并序,宋元照记,日本禅龙合会并序,日本慧光序,三籍合观,排科于冠上。释南山之业疏者。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科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科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科,四卷,宋元照录。

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正源记

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正源记

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正源记,八卷,宋允堪述并序,妙通题记。

式叉摩那尼戒本

式叉摩那尼戒本

式叉摩那尼戒本,一卷,清顺治七年(1650)弘赞辑并序,原注随宜编入于此。律学著述。系后秦集录《四分律》中戒条部分之别行本。作者自序称,本书是为应学法女之需而撰。内容有三:(1)学根本,谓四重罪;(2)学六法,谓羯磨所得者;(3)学行法,谓大比丘尼一切诸戒威仪。见载于《嘉兴藏·又续藏》及日本《续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