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疯狂和死亡的故事》是乌拉圭作家奥拉西奥·基罗加的短篇小说集,选录了作者的成名作《爱情、疯狂和死亡的故事》、作者为自己儿女创作的童话《大森林的故事》以及作者其他的寓言故事如《阿纳孔达》《胡安·达里恩》等,共28篇作品。基罗加善于从拉丁美洲独特的社会生活和神秘的大自然景物中汲取题材,以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相结合的方法刻画人物,营造背景气氛,使他的作品里呈现出全然不同于前人的浓烈色彩和个性。
原名《红星照耀中国》。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著,1937年10月在英国伦敦维克多·戈兰茨公司首次出版英文版。1938年2月在上海用复社名义出版中译本。这是忠实描绘中国红色区域的第一本著作。1938年1月24日,作者为本书中译本写序称:“从字面上讲起来,这一本书是我写的,这是真的。可是从最实际主义的意义来讲,这些故事却是中国革命青年们所创造,所写下的。这些革命青年使本书所描写的故事活着。所以这一本书如果是一种正确的记录和解释,那就是因为这是他们的书。”全书共12篇:第一篇探寻红色中国;第二篇去红都的道路;第三篇在保安;第四篇一个共产党员的由来;第五篇长征;第六篇红星在西北;第七篇去前线的路上;第八篇同红军在一起;第九篇同红军在一起(续);第十篇战争与和平;第十一篇回到保安;第十二篇又是白色世界。本书将作者1936年6~10月在以延安为中心的西北革命根据地实地采访所得的材料,向全世界作了真实报道,从而扩大了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在国内外的影响。
美国心理学家武德沃斯著,1918年出版。作者认为“心理”应是一个动词,一种活动;心理学应研究整个人的全部活动包括意识和行为。他以为只研究意识是片面的,只研究行为不研究个人的主观经验及其同行为的联系就不是心理学。人的活动有两方面:一是内驱力;一是机制。机制是联结的结构,是原因和结果、刺激和反应的关系(S—R)。内驱力是推动机制的原动力,但内驱力不限于本能。驱力发动机制,得到发展的机制就成为驱力;任何机制一产生,就能成为它自己的驱力,并且使驱力和其它机制发生联系。所以,机制是内驱力得以满足的外在行为方式,内驱力是发动机制的内在条件。动物口渴去喝水的机制,即为渴的驱力所推动。习惯逐渐成为兴趣,机制也就逐渐变为驱力。为此,作者提出行为公式S—R中间应有个“O”,即代表有机体的内在条件。1940年作者在《心理学》一书中把上述公式扩充为“W—S—Ow—R—W”。其中“W”代表环境,“O”右下角的小“ω”代表有机体对环境形成一定的定势。公式的意思是,当有机体对环境形成一种定势时,来自环境(W)的刺激(S)经过有定势(Ow)准备的有机体内部调整,然后作出反应(R)以适应变化着的环境(W)。《实验心理学史》的作者波林说,吴伟士的这本书无疑决定了他作为动力心理学之父的地位。吴伟士公式中的中央“O”,对新行为主义者提出的“中间变量”概念是有影响的。
美国沙利文著。美国纽约诺顿出版公司1953年出版。由沙利文的同事及学生等整理沙利文1946—1947年在华盛顿精神病学院讲授的系列课程而成。共22章。主要讨论人际关系、人格发展以及人际需要,强调了焦虑的张力和作用,是心理学、精神病学的重要文献之一。至今仍然具有显著的指导意义。
《沙漏做招牌的疗养院》是布鲁诺·舒尔茨两本传世的小说集之一,出版于1937年,由十三个短篇组成:一本无法描述、不曾写出之书,凭借集邮册阅读的春天,疗养院的人面狗,局外人多多,重读小学的老头,死后复生成螃蟹、被家人分食的父亲……取材于作者的童年与家庭,其中加入大量奇诡的想象、瑰丽的意象以及晦涩的隐喻,使现实与梦境难分难辨。文字精致而诗意,充满画面感与音乐感。有人评价他“是卡夫卡的孪生兄弟,是普鲁斯特沉默的一面,是寓言的编写者,在做着神话的逆向书写”。舒尔茨在八岁时已能感受到歌德那些民谣作品的场景以及它们超验的微妙,他说,从某种意义上讲,小说里的“虚构”是真实的,它们呈报了他生命里的作为以及独特的命运,“那命运从日常生活的事务里撤退,为一种强烈的孤独所支配”。
二十世纪美国文学大师詹姆斯·瑟伯经典小说集 在这个不会突然变得美好的世界上,你总有办法找到属于自己的勇气! 如果说毛姆是人世间理直气壮的挑剔者,瑟伯就是胆战心惊的吐槽大师。 他有着神经质的絮絮叨叨、诡谲的天马行空、不露声色的冷嘲暗讽。读他的文字就像在与一位嘴角带着一丝坏笑、绝顶聪明、心有灵犀的老友聊天。
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洛克于1689至1690年相继写成和出版的主要著作之一,上篇分11章着力驳斥保皇派菲尔麦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的反动观点,下篇分19章正面阐述了关于议会制度的政治理论,一般公认下篇要富有理论价值。洛克与霍布斯不同,他所描绘的自然状态是和平、善意和安全的,强调生命、自由、财产是人们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人们通过契约建立国家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人们放弃给国家的只是由自己执行自然法和惩罚违反自然法者的权利;主张为更好维护人们的天赋权利,应实行立宪君主制,并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执行、对外主权,由议会和国王分掌,且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如果他们违背了契约的目的、有负于人民的委托,人民有权撤换他们或用革命的手段推翻他们,建立新政府;书中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法治原则,宣称法律代表全民的意志,人人都要执行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认为一个没有法律的政府是一种政治上不可思议的事情,是与人类社会格格不入的。这部著作所论述的不可转让的人的自然权利理论、分权学说和法治原则对以后的资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影响,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
美国社会法学专题讲座讲义。罗·庞德著。1942年发表。分为4章,约5.3万字,提出美国社会法学从事的“社会工程”要达到的理想是建立人类的普遍合作,并论证了法律是实行“社会控制”的工具。第1章“文明和社会控制”,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论述了文明是人类力量不断地更加完善的发展,是对外在自然界和人类内在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维护文明的方法是社会控制,而法律又是社会控制的一个主要手段。第2章“什么是法律”,提出法律这一概念具有3种意义,它们只能用社会控制的观念才能加以统一,即法律就是依照一批在司法和行政过程中运用权威性律令来实施的、高度专门形式的社会控制。同时也指出法律在实现社会理想中存在着一些实际限制,它需要宗教、道德和教育的支持,共同完成社会控制的目的。第3章“法律的任务”,论述了社会利益的几个种类和权利的概念,指出法律就是为保护这些利益和权利服务的,否认了法律威胁的理论。第4章“价值问题”,论述了没有一种为每个人都能接受并遵守的价值准则,但是法律是一件务实的事情,就近代各种法律制度所接受的价值准则来说,已经足够地接近真实,同时指出了获得法律价值的3种方法:经验、理性和权威性的观念。本书体现了美国社会法学派的代表性思想,提出了系统的“社会工程”理论,是美国自30年代以来长期占支配地位的法律思想。
法国社会学家、民族学家杜尔凯姆的学术论著之一。副题为“澳大利亚的图腾体系”。 1912年出版, 在这本书中,作者认为宗教是一种社会现象,作为人类最初的理智生活形式,它是一种集体表象,构成了原始人的知识系统,是原始人的宇宙学、 自然科学、*伦理学和哲学,而且还包括了道德规范、法律条文、文物制度、理想的社会模式乃至日常生活的小常识和风俗习惯等。宗教生活的基本内容是*信仰和崇拜, 前者是一种*集体心理,后者是一种既定的行为方式。宗教的本质特征是把社会生活分解为神圣和世俗两部分,它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找到所谓神圣之物,赋予其某种超越个人力量之上的神圣含义,进而在神圣之物的名下将社会的道德权威、共同理想、集体情感等超越个人权能之上而为社会所必需的东西归纳在一起。因而,宗教反映的是理想化了的社会现实。社会将每个人置于宗教的理想和期待之中,只是要每个人都信仰并崇拜社会本身。所以,宗教中的神和天国,不过是理想人格和理想社会的象征。此外,该书还涉及到巫术与宗教的关系。作者认为巫术缺乏对神圣的信仰和有着例行仪式的教会这种共同社会以及其中的信徒集合体,因而与宗教有别。
德国康德著。1797年出版。是阐述其法权哲学的著作。认为自然权利的原则是哲学的系统的知识,从事实际工作的法学家和立法者必须从这门权利的科学中推演出所有实在法的不可变的原则,这个不变原则即作为法律基础的道德的绝对命令。按照康德的体系,道德论、法的理论与永久和平论是从实践理性的根本命题出发的,所以该书开始的“序言”、“道德形而上学总导言”、“道德形而上学的总分类”是属于道德形而上学这个总类的范围内的,用以说明其权利科学的基础。在这一部分之后才是权利科学,即专门论述法权的部分。权利科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论私人权利,即私法,第二部分论公共权利,即公法。关于私法部分,该书论述了一切外在的我的和你的原则,即所有权的形式,其次是论我的和你的获得的主体的分类,即如何获得所有权。继续说明婚姻与家庭的成员的权利;由契约获得的权利的划分,即契约行为的原则。公法部分,首先论述文明社会中的权利,包含国家的权利、宪法、法律关系、国家形式,其次是民族权利和国际法,即世界范围内人的权利,他称为世界法,认为世界内人与人的关系、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均应由其道德原则加以调节的说明。康德的权利学说以其实践理性和道德律为基础,强调人的行为可以分为道德的与合法的,因而分为道德的自由和合法的自由。认为道德的自由是合法行为的基础,每个人不以别人为手段,每个人均以其自身为目的,则每个人均有其为人的尊严。以此原则推之于国家,则国家均应自律,由自律而取得国家的自由,则国与国之间就没有战争,国与国均以善良意志相互对待,则世界就保持其永久和平。法的形而上学的最终目的是达到世界的永久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