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新论》由钱穆先生发表的一些论文和在香港、台湾等地的讲演记录整合而成,比较简略宏观地对中国古代社会的演变及社会形态进行了独到的阐释。本书作者“旨求通俗,义取综合”,从中国的社会文化演变、传统的政治教育制度等多个侧面,融古今、贯诸端,对中国几千年历史之特质、症结、演变及对当今社会现实的巨大影响,作了高屋建瓴、深入浅出的精彩剖析,内中各篇,“有以分别眼光治史所得,有以变化眼光治史所得。每一论题,必分古今先后时代之不同,而提示其演变。而各篇著作有其共通之本源,则本之于当前社会之思潮”。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政府正式颁布的较为完备的新闻法。清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8年1月)由清政府颁布。由商部、民政部、法部共同起草,经宪政编查馆议复后,奉旨颁行。是在此前的《报章应守规则》、《报馆暂行条规》的基础上,参照当时日本的报纸法制订的。共42条,1910年修订,增为45条。主要规定有:报纸创办前必须向政府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每期发行时,必须于前一日晚12时以前,送交地方行政机关或警察机关审查;禁止刊载“诋毁宫廷”、“淆乱政体”、“扰害公安”、泄露外交、军事秘密及“攻讦个人阴私”的文字;禁止刊载“未经官报、阁钞发布的谕旨奏章”,违者或“永远禁止发行”,或处以徒刑、罚款。针对当时维新派和革命派大多流亡海外办报的新情况,规定在国外发行的报纸违反以上规定者禁止在国内传布,由海关查禁入境,私行运销者,入官销毁,另外还对编辑、印刷、发行人应具备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该报律虽为压制进步舆论,维护封建制度而制订,但在形式上已具备现代新闻法的雏形。民国成立后曾被北洋军阀和一些省所援用,在中国新闻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版权法。1910年(宣统二年)清政府颁布。共5章55条。其主要内容是:凡称著作物而专有重制之利益者,曰著作权。称着作物者,文艺、图画、帖本、照片、雕刻、模型皆是。著作人应用本人姓名;凡以学堂、公司、局所、寺院、会所出名发行之著作,应用该学堂等名义,附以代表人姓名,交样本二份,注册费银5元,呈送民政部注册发照后,方能取得保护。著作权归著作者终身有之;著作者身故,由其继承人继续30年;照片著作权,除专为著作附属者外,为专有10年。凡著作权年限已满者、著作者死亡而无继承人者、著作久经通行者、愿将著作任人翻印者,应为公共利益的著作物。节录众人著作成书,供普通教科书参考之用,节录他人著作供已著作考证注释者、仿他人图画以为雕刻模型,或仿他人雕刻模型以为图画的,将不以假冒论,即不视为侵犯版权的行为。该法规定,凡假冒他人之著作,即侵犯版权的行为,将予以法律处罚。该法对以后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版权法具有重大影响。
乾隆七年(1742),清高宗见明代编有 《明宫史》 一书,乃诏令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编纂本朝宫史。乾隆二十四年,嫌书简约,又令蒋溥、裘曰修重加编辑。乾隆二十六年,再派于敏中、陈孝泳等帮同校录。乾隆三十四年十二月全书告成。共36卷,分为训谕,典礼、宫殿、经费、官制、书籍6门,记述清代宫室的各种情况。其中训谕门,收顺治、康熙、雍正的“圣训”、乾隆的谕旨,有许多严令内监参与朝政、崇尚节俭的内容。典礼门,辑录有关礼仪、宫规、冠服、仪卫等规制。宫殿门,记载宫殿苑囿的建置、沿革,并录大量御制诗文。经费门,记录内廷的铺陈器皿、衣服饮馔、年例日用的费用。官制门,主要指内官之制,列出宫内各处使役太监的职守、人数,以及对他们的奖励、惩罚等措施。书籍门,有实录、类纂、总集、目录、类书,校刊等16顶,记载清初官修的重要书籍,如《古今图书集成》、《佩文韵府》、《渊鉴类函》、《康熙字典》等大书的编书缘起、内容等。是书为体现高宗诫谕子孙遵循、效法和警戒之意,所下功力不小,其中许多材料,为以后官修的 《清会典》、《会典事例》和朱筠等奉勅编的《日下旧闻考》等书所征引,是一部研究清代宫廷和历史的重要参考书。是书编成后缮录三册,存藏于乾清宫、尚书房、南书房三处,并被收入《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但一直没有刊刻。1925年天津博爱印刷局出版铅印本。1984年北京古籍出版社根据此铅本重印此书出版。
从鸦片战争、甲午战争到八国联军侵华,从《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马关条约》到《辛丑条约》,整个中国的近现代史就好像是由硝烟不停地“战争”和大大小小的“条约”串联起来。在这一个世纪里,中国政府与世界上数十个国家签订了数百乃至上千个条约,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不平等的条款。这些不平等条约构成了中国大众“近代中国沉沦史”的基础,承载着中国人的家国屈辱,成为中华民族集体记忆中难忘的痛楚。
近代严复所撰政治伦理论文。1895年2月发表于天津《直报》。批判中国传统的弥争之道,宣传生存竞争之说。认为中国遭受列强侵略,原因在于中国历代统治者“牢笼天下,平争泯乱”,致使民族缺乏竞争意识,民力日衰。极力提倡天赋自由之说,认为中西文化最大的差别在于“自由不自由”之异。“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所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而西人则言:“唯天生民,各具赋畀,得自由者乃为全受。故人人各得自由,国国各得自由。”“侵人自由者,斯为逆天理,贼人道。”“侵人自由,是国君亦不能。”所有法律,“刑禁章条,要皆为此而设。”他认为中国与西方有一系列差别,而关键在于有没有人权自由:“中国最重三纲,而西人首明平等,中国亲亲,而西人尚贤;中国以孝治天下,而西人以公治天下;中国尊主,而西人隆民;中国贵一道而同风,而西人喜党居而州处;中国多忌讳,而西人众讥评”。“中国委天数,西人恃人力。”强调道德的社会作用,指出“人臣之罪,莫大于苟利而自私”,“大夫士之怙私,而其祸可至于亡国灭种。把统治阶级贪营私利看作中国积弱的原因。
严复撰写的政治伦理论文,1895年3月发表于天津《直报》。韩指韩愈,辟韩就是批判韩愈颠倒君臣、君民本原关系的谬论,阐明君臣、君民的真正的关系。严复认为一国之中应以民为主,民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相为生养,因有相欺相夺而不能自治,故出什一之赋以置其君,使之作刑政、甲兵,以锄强梗;君不能独治,于是增其臣而助治,所以,民不出什一之赋,则君无以养,君不能替民锄其强梗则可以废。他指出:“民之自由,天所畀也。”(《严复集》)人人都有自由之权,民立君臣,是为了“通功易事”,互相合作,选择“公且贤者立而为之君”,君臣刑兵都是“缘卫民之事而后有。”(同上书)“国者,斯民之公产也;王侯将相者,通国之公仆隶也。”(同上书)但中国的实际情况则相反,“秦以来为君,正所谓大盗窃国者耳,国谁窃,转相窃之于民而已”。“既已窃之矣,又惴惴然恐其主之或觉而复之也;于是其法与令猬毛而起,其什八九皆所以坏民之才,散民之力,漓民之德者也。”“斯民也,固斯天下之真主也,必弱而愚之,使其常不觉,常不足以为,”而后“可长保所窃而永世。”(同上)严复以西方“天赋人权”理论为武器,揭露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及其纲常名教的反人道性,在当时思想界有着巨大的启蒙作用,引起了封建顽固派的恐慌。张之洞曾命人作《辨<辟韩>书》进行反扑。
中国严复著。原发表于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天津《直报》。系甲午战争后,作者主张自强变法一系列论文中之最重要者。较集中地反映了作者进化论观点和积极提倡西学思想。阐明国家强弱存亡之大要在民力的强弱、民智的高下和民德的好坏,并据此考察当时中国所处的时势,尖锐指出:中国“民力已苶(nie)、民智已卑、民德已薄”。认为救此危亡,“要政”在效法西方国家“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改革旧制,更革人心风俗,而其根本则在于“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鼓民力”,就是增强人民的体力,禁止吸食鸦片,革除女子缠足的陋俗;开民智,就是设学堂,讲西学,废除八股取士制度;新民德,就是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强调变法乃“最亟而不可稍或辽缓者”。自强保种又“必朝廷除旧布新”。同时提出自上而下实行改良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作者在该文收入《侯官严氏丛刻》时作了较大的修改,增添了将近一半文字,主要是对“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作了具体的阐述。现收入《严复集》。
近代严复所撰政治伦理论文。发表于1895年天津《直报》。指出八股科举制度“锢智慧”、“坏心术”、“滋游手”三大危害,是亡国之道;极言“华风之敝,八字尽之;始于作伪,终于无耻”。强调道德的社会作用,称创行君主专制制度的“赢政、李斯千秋祸首”,“赢,李以小人而陵轹苍生,六经五子以君子而束缚天下”,后世帝王“崇尚我法,劫持天下,使天下必从己”,“因其劫持,遂生作伪;以其作伪,而是非淆,谦耻丧,天下之敝乃至不可复振”。他认为救亡之法,在于“痛除八股,而大讲西学”,只有“通知外国事”,“以西学为要图”,即向西方追求真理,进行变法,才能挽救中华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