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李太白砚靴图。宋代。郑思肖。 斗酒未乾诗百篇,篇篇奇气走云烟。自从捧砚脱靴后,笑看唐家万里天。
自诒。宋代。陆游。 健忘闲何害?贪眠老正宜。本心惟泥酒,余习略存诗。未废春农业,犹堪幼学师。微官何所恋,请老五年迟。
同黄生过方生仲闇适沙棠入湖曲因寄声留棹子夜同醉狭斜中 其二。明代。胡应麟。 缥缈寒光石磴幽,佳人无赖木兰舟。青帆莫便乘风去,子夜钱塘载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