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法议

立宪法议

实行立宪政体是近代中国先进分子一直追求的政治目标。梁启超是第一位明确提出宪政目标并筹谋一整套实施方案的人。他于1901年6月在《清议报》上发表《立宪法议》一文。文章指出,宪政就是实行有限权力的政治,人各有权,权各有限。但最重要的是,统治者的权力必受到限制。在中国要限制统治者的权力,就必须强调民权。民有权,才能保证宪法有效。梁氏具体规划了制定宪法和实施宪法的步骤:一,朝廷明颁大诏,国家实行立宪政治,以定民心。二,派重臣遍访周咨各立宪国之经验。三,出访大臣归国,开立法局,草拟宪法。同时翻译各国宪法备参考借鉴。四,宪草公布,令全国士民讨论,皆可发表意见上达,备采摘。在此基础上反复斟酌五至十年,以求至当,形成宪法定本,颁之天下。以后非经全国人表决,不得擅改宪法。五,从第一项步骤算起,二十年内正式实行宪政。显然,梁氏追求一种既能吸收各立宪国之经验,又能切合国情,得多数国人之认同,从而可以行之有效的宪政。

钦定重订契丹国志[四库本]

钦定重订契丹国志[四库本]

二十七卷。旧题南宋叶隆礼撰。隆礼字士则,号渔林,嘉兴 (今属浙江) 人。淳琇七年(1247)进士,历官建康府西厅通判,国子监簿。此书所附进书表题“淳熙七年三朋秘书丞叶隆礼上”,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认为是假托叶隆礼之名,但“纵属伪作,亦出自元人之手”。书凡帝纪十二卷,列传七卷,晋、宋、辽三国往来文书一卷,族姓、风俗及各种制度一卷,地理及典章制度二卷,宋人行程录及诸杂记四卷。卷首有《契丹国九主年谱》、《契丹国初兴本末》、《契丹国世系之图》、《契丹国地理之图》、《晋献契全燕之图》。《辽史》天祚帝一朝史实,多取材于此,可据此书补订《辽史》。辽代史料甚少,通记辽代历史的著作,除《辽史》外,只有《契丹国志》,所以此书为治辽史的必备书。有元刻本,清乾隆武英殿本、承恩堂刻本和扫叶山房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点校本。

明谥记汇编

明谥记汇编

明郭良翰撰。25卷。载记明代对帝王、后、妃、诸臣、外夷、夫人、淑人的谥法,并杂采明人诸说对具体谥号的评议,又有考误一门,以阁籍正野史异同。

南北史识小录

南北史识小录

十六卷。清沈名荪、朱昆田合编。沈名荪,字涧芳、房,浙江仁和人,康熙庚午 (1690)举人,著《蛾术堂文集》、《焚夹集》。朱昆田,字西畯、文盎,朱彝尊之子,浙江秀水人,著有《渔笛小稿》等。二人同编《南史识小录》八卷、《北史识小录》八卷,仿《两汉博闻》体例,摘录南、北二史中鲜华字句和新异事迹,标题成篇,以原书原文抄于其下,次第排列,使遗文琐事披卷归类。该书有清刘文淇青溪旧屋抄本。

唐大和尚东征传

唐大和尚东征传

又名《过海大师东征传》、《鉴真和尚东征传》,中日两国关系史、海上交通史、文化交流史重要著作。真人元开著。版本有钞本日本观智院本(甲、乙)、《群书类丛》本、高山寺本等,以及刊本戒坛院本,北川智海本、《大日本佛教全书》本等。中国曾于民国11年(1922)刊行《东征传》铅字本。中华书局于1979年出版了以《群书类丛》本为底本的《唐大和上东征传》,汪向荣校注。真人元开(722—785),即日本奈良时代的文学家淡海三船,赐姓淡海真人,又称元开,为日本皇族。他曾亲受鉴真化导。779年,受随鉴真东渡的僧人思讬等请托,撰成本书。本书不分卷,中文注释本约7万字,主要叙述了鉴真5次失败了的东渡尝试和第6次成功的东渡。其中按叙述鉴真的活动可分为4方面内容:1.鉴真在东渡之前的宗教活动。2.鉴真6次东渡中的航海和宗教活动等。3.鉴真赴日后的传教活动等。4.作者悼念鉴真的几篇诗作。在叙述鉴真6次东渡中的航海活动中,记载了丰富的海上交通及其有关的资料,对当时主要港口、航路工具、航海技术与海上经历、均有详细记载与描述。作者撰写时,与鉴真有关的许多人物健在世上,故本书叙事详尽可靠,记物清晰明了,文字生动流畅,对研究中日文化交流,中国与日本及南洋各国海上交通、中日两国的航海史、均属不可缺少要籍。

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标点本]

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标点本]

十二卷,清乾隆四十一年廷臣奉敕撰。前十一卷,著录明季殉节臣民;后一卷,特存建文死事人士。“四库全书提要”略云:‘大扺以钦定“明史”为主,而参以官修“大清一统志”、各省“通志”诸书,皆胪列姓名,考证事迹,勒为一编。凡立身始末卓然可传而又取义成仁、搘拄名教者,各予专諡,共三十三人。若生平无大表见而慷慨致命、矢死靡他者,彙为通諡:其较著者曰“忠烈”,共一百二十四人,曰“忠节”,共一百二十二人;其次曰“烈愍”,共三百七十七人;曰“节愍”,共八百八十二人。至于微官末秩、诸生韦布及山樵市隐,名姓无徵、不能一一议諡者,并祀于所在忠义祠,共二千四百人’。今已将卷十二非属明季之“建文殉节诸臣”略去,存前十一卷。其目分为卷一“专諡诸臣”,卷二“通諡忠烈诸臣”,卷三“通諡忠节诸臣”,卷四、卷五“通諡烈愍诸臣”(上、下),卷六至卷八“通諡节愍诸臣”(上、中、下),卷九“入祠职官”,卷十、卷十一“入祠士民”(上、下):其总人数自较上述差少。此书为清廷则具用心之作,当以史料视之也可。 此本为标点本,本站也有四库本,可以搜索查找!

日本文德天皇实录

日本文德天皇实录

《日本文德天皇实录》,简称《文德实录》,是日本平安时代编纂的一部史书,记录了日本文德天皇时期,从嘉祥三年(850年)至天安二年(858年)八年内的事情。该书是日本“六国史”中的第五部,全书为编年体,用汉文撰写,共10卷。由清和天皇下令编纂,编者有:藤原基经、南渊年名、都良香、大江音人、菅原是善。根据该书的序文记载,贞观十三年(871年),藤原基经、南渊年名、都良香、大江音人等人,奉清和天皇之命进行编纂。南渊年名和大江音人死后(皆为877年逝世),菅原是善于元庆二年(878年)参加了这项编纂事业,翌年(879年)三人完成了这部书的编纂。另外,根据《菅家文章》记载,序文则是由菅原是善之子菅原道真代父执笔写成的。

建国大纲

建国大纲

全称“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年1月23日孙中山起草并提交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审议,同年4月12日公布。共25条,具体规划了“革命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的方案。主要内容: (1)提出三民主义是立国之本,并对其内容予以诠释。指出建设之首要在“民生”,政府当尽力满足全国人民“食衣住行”的四大需要。政府当努力提高人民的政治知识能力,使他们得以行使选举权、罢官权、创制权、复决权等“民权”。“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对外敌之侵略,政府当抵御之,并且要及时修改与各国签订的条约,恢复中国的国际平等和国家独立。(2)将“军政”、“训政”、“宪政”确立为建立中华民国的3个时期。指出:军政时期,政府主要任务是:“用兵力以扫除国内之障碍”,并且要宣传三民主义,“开化全国之人心”。训政时期,政府主要在于派经过训练考试合格人员,帮助全国各省的每个县,实现完全自治,“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则为宪政开始时期”。宪政时期,政府首先要设立“五院”,即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同时以大纲为依据,并结合训政、宪政时期的经验,由立法院拟订宪法草案,向全国民众宣传。宪法颁布之后,中央的统治权即由国民大会行使。国民大会对中央政府官员有选举权、罢免权,对中央法律有创制权、复决权。孙中山最后指出“宪法颁布之日,即为宪政告成之时,而全国国民,则依宪法行全国大选举。国民政府则于选举完毕之后,3个月解职,而授政于民选之政府,是建国之大功告成”。这种宪政分段实施的主张,本质上是资产阶级的宪政观,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因此,这个建设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方案,未能得到完全贯彻实施。

清宫史话

清宫史话

齐如山著。在宫里,妃嫔不能与皇帝同桌用膳;上朝前,官员都在街边小馆吃早饭;有人坐火车去祈雨,结果掉了脑袋;有人在如意馆画画,后来平步青云;南书房里最多的不是书而是酱菜;内务府里管事的绝不是太监而是皇室贵胄……《齐如山回忆录:清宫史话》一书细腻生动的还原了齐如山先生记忆中的清朝宫廷。从衣食住行到礼仪制度,书里的内容有的是齐先生亲耳所听、亲眼所见,有的是他查阅内务府、敬事房、御膳房的档案后得来的第一手资料。齐先生就像一个极好的解说员,带领读者遍游神秘的皇家禁地。

琉球入太学始末

琉球入太学始末

一名《纪琉球入太学始末》。清新城(今桓台)王士祯(1634—1711)撰。一卷。此书记载了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册封琉球,二十五年琉球遣官生梁成辑等四人进京入太学,及学成返回球球等史事。史料翔实,颇资参考。版本主要有《昭代丛书》本及《学海类编》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