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论

中兴论

陈亮撰。见《龙川文集》卷二。陈亮撰写此文时,金统治集团内乱刚刚平息,南宋王朝也稍稍稳定,其内部又出现了苟且偏安的气象。陈亮于此时向宋孝宗呈递《中兴五论》,《中兴论》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篇。文章分析了当时的形势,论述了北伐中原、实现统一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批判了苟且偏安的思想,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政治、经济改革措施和军事上的策略。作者极力主张建立以襄、汉为中心的战略基地,从东西两翼向中原突出奇兵进行合围。文章又强调事在“人谋”。但陈亮把改革的希望寄托在意欲偏安的皇帝身上,这是陈亮本人思想的局限性。然而从总体看来,文章是切中要害的,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此文近两千言,规模宏大,语气激昂,说理透辟,实为佳作。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1975年中华书局出版。共收录清康熙十六年(1677)十月至雍正十三年(1735)十二月清代内阁、宫中及内务府的题本、奏折和进贡单等档案200件,其中汉文档案139件,汉译满文档案61件。本书分正文与附录,正文187件,主要是曹玺、曹寅、曹颙和曹頫祖孙三代在江宁织造任内的奏折和奏疏、有关官员的奏折和题本及皇帝谕旨;附录十三件,是有关曹寅妻兄苏州织造李煦被抄家审处及曹寅之婿平郡王纳尔苏的档案史料。本汇编内的档案史料反映了曹氏家族深受康熙皇帝宠信,受命监视江南官场、密报民情、笼络士绅、充当康熙帝在江南耳目及奢华生活的详情,对于研究清初江南政治、经济、文化及《红楼梦》的创作背景、曹雪芹家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淡新档案为台湾清朝淡水厅、新竹县与台北府城三行政单位的行政与司法档案。所涵盖的时间起自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至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事实上,1776年-1875年间,淡水厅统辖苗栗以北的北台湾,1875年之后,清朝废淡水厅后,再由新竹县与台北府统辖北台湾。而淡新档案则是这期间的清朝县级行政纪录文献。汇整后,淡新档案涵盖了该时段台湾大甲溪以北的地方政府行政及司法档案。

道光年间各省民数谷数清册

道光年间各省民数谷数清册

道光十五年 ( 1835年 ) 及道光二十八年户部汇造的各省民数、 谷数清册刊布 , 研究清代中晚期社会史参考。

古今纪要

古今纪要

19卷,南宋黄震撰。黄震,字东发,号于越,浙江慈溪人,宋理宗宝祐四年(1256)进士,学宗朱熹,后人将其归入朱子学派。《古今纪要》是一部简明的古今通史,它“撮取诸史,括其纲要”,上起三皇五帝,下迄北宋哲宗元符年间(1098~1100)。其体例有别于纪传、编年或纪事本末,《四库全书总目》将其列入别史类。此书每朝每帝先以事目的方式概述帝王的事功,然后列出这位皇帝在位期间的重要臣僚,简述他们的事迹,并对每人的功过进行品评,如第2卷汉高祖一朝,评张良说:“本战国策士资质,一时最优。”评陈平说:“奸诈小人,……误汉极多,汉初罪魁。”评叔孙通说:“采秦仪制礼、立原庙、进大猾,只谏易太子一事正”。这些史评是该书最值得一读的内容,作者不囿于前代史籍的定论,往往别出机杼,自成一说,显示了他与众不同的眼光和史识。第17卷以下是宋代的部分,每朝臣僚分为策士、宰相、参知政事、枢密使、儒学、文艺、隐逸、外戚、宦官等类,所记诸臣事迹较前代为详,但只是客观叙事,而不加品题,这是因为时代太近,是非恩怨难协众意的缘故。但北宋部分记载的某些人物生平可与史传相参考,具有一定史料价值。《四库提要》称此书“词约事该,颇有条贯”,这是一个比较恰当的评价。此书有《四库全书珍本丛书》本。

郝经续后汉书

郝经续后汉书

九十卷。元郝经撰。经,《春秋外传》提要已著录。经精研三国史,有《三国志考证》一书,失传。经反对陈寿《三国志》以魏为正统,著三国史以蜀汉为正统,故称《续后汉书》。史料参酌陈寿书和裴注等三国史籍,重新编定。以陈寿书无“志”,遂作“八录”以补其缺失,极有价值。《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赞此书“持论不苟”、“读其书可以想见其为人。”可见对郝经及此书的评价之高。此书自明以来传本极少,清人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录成书,缺年表一卷、刑法录一卷,其它各卷亦间有缺漏。其版本有:①乾隆五十年(1785)刊本。省图藏。②道光二十一年(1841)刊本。省图藏。③光绪六年(1880)刊本。省图藏。《四库全书》本。④《丛书集成初编》本。

古史

古史

纪传体史书。北宋苏辙撰。60卷。辙据司马迁《史记》,参考诸书,上自伏羲、神农,下迄秦始皇,为7本纪,16世家,37列传。自谓追录圣贤之遗意,以明示来世。至于得失成败之际,亦略论之,于《史记》有纠正补缀之功。书成于绍圣二年(1095),朱熹赞之曰:“近世言史者,唯此书为近理,而学者忽之。”书中附注,不著姓名,据叶大庆《考古质疑》之说,乃辙子苏逊为明其去取之意而作。有宋刊本及元、明刊本,《四库全书》著录。

萧常续后汉书

萧常续后汉书

纪传体三国史。南宋萧常撰。47卷。萧常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乡贡进士。父寿朋病陈寿《三国志》帝魏黜蜀,欲为更定,未及成书而卒。萧常因述父志,费时20载撰为此书。以蜀国为正统,起昭烈帝刘备章武元年(221),迄后主刘禅炎兴元年(263)。分帝纪2卷,年表2卷,列传18卷,以吴、魏为载记,凡20卷。又别为音义4卷,义例1卷。因蜀汉昭烈帝续汉献帝,故名《续后汉书》。取材以《三国志》为主,多援引裴注,建安以前或据范晔《后汉书》。是书义例精审,笔削谨严,颇得史法,然偶有讹误。有《丛书集成初编》本,附有清郁松年撰《续后汉书札记》1卷。

隆平集[四库本]

隆平集[四库本]

《隆平集》20卷,北宋曾巩撰。曾巩曾于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入史馆修太祖至英宗五朝国史,此书大概是他在史馆期间撰修的一部国史草稿。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曾以此书误把《太平总类》和《太平御览》当作两书为据,怀疑它不是出于曾巩之手,《四库提要》进一步加以论证,指出曾巩之弟曾肇为他作的行状和韩维为他写的神道碑都没有提到曾巩著有《隆平集》一书,遂将此书定为伪书,说它虽为北宋故籍,但显系他人托名曾巩而作。余嘉锡《四库提要辩证》则引证大量材料,证明此书并非伪作,南宋人除了晁公武外,无人怀疑此书的真实性,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李心传《旧闻证误》、吴曾《改斋漫录》等都视此书为曾巩所作,伪托之说不能成立,余嘉锡的这一结论已经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此书记载北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5朝历史,故尤袤《遂初堂书目》称之为《五朝隆平集》。这部书的体例不太纯正,《四库全书总目》把它列入别史类。此书前3卷体例类似会要,分为馆阁、郡县、官司、典故、户口等26门,每门分若干条,但却并非每门都是贯串5朝的系统记载,颇似随笔札记,大概是作者从会要、实录、日历等书中录出以备修5朝国史纪志而用的材料。从第4卷以下则为列传,共有284人的传文,列传也不是按照常规依时序排列,而是以官职分类,全部列传共分为宰臣、参知政事、枢密、宣微使、王后、伪国、侍从、儒学行义、武臣、夷狄、妖寇等11类。此书虽然体例驳杂,记事也较为简略,但是目前存世的记北宋历史的最早的一部史书,因此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隆平集》今有台北文海出版社据康熙四十年刊本影印出版的本子。此本为四库本,本站也有标点本,可以搜索查找!

江苏省通志稿司法志

江苏省通志稿司法志

宣统元年(1909)始修,由江苏通志局主持,缪荃孙任总纂。司法志。历来司法不入方志,近始有之。苏省司法,仿于汉晋,宋齐梁陈,赦宥恤刑,本纪皆详,自不宜略。由斯而后,迄于有明,或重原恕,或务刻深,胡蓝方黄,终于降李,大狱之类,亦须列入。谳案秋录颇重,其可原者,年有停勾,乾隆以后,取于实录,惜不能备。光绪诸案,重者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