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卷。清温睿临撰。温睿临,字邻冀,一字令贻,号哂园,浙江乌程(今吴兴)辑里人,康熙己酉科(1705)举人。他博赅群书,谙熟历史,与万斯同(季野)交谊甚厚,在清廷开明史局时,温氏也正在北京,而万斯同实主其事,其间两人时相往复,多所讨论。就在万斯同的鼓励下,温氏撰写了这部反映南明三朝事迹的记传体史书。他在该书的凡例中说,记载南明史事的书籍,所见者有四十余种,“其间记载有详略,年月有先后,是非有异同,毁誉有彼此。取万子季野明末诸传及徐阁学《明季忠烈纪实》诸传,合而订之,正其讹缪,删其繁芜,补其所缺,撰其未备,以成是编”,因此,该书史料价值较高。此书在清代主要以钞本流传 (分为二十卷本和四十卷本),民国四年(1915)上海国光书局铅印了四十卷本,另外还有一个五十六卷本,中华书局在1959年铅印者即为此本。此本在内容上要比四十卷本多,为目前较为完备的版本。
清林则徐撰。1929年侯官林氏排印本,又《中国内乱外患历史丛书》本,1946年上海神州国光社排印。书中所收录的尽系林氏在广东办理禁烟的文稿,与行商外人的函札,共一百二十七件。原稿藏于家,向无刊本。1929年为纪念虎门销烟九十周年时,林则徐曾孙林翔将原稿铅印流传于世。林则徐在广州办理禁烟的经过,虽已略见于林氏之奏章,及当时人的记载,但是他和英方往复交涉的详情及其态度的坚定,处事的缜密,只有从中才可详见。此书实为关于鸦片战争一部极重要的资料集。所收材料起自道光十八年(1838)十一月,止于道光二十年三月。可作为《林文忠公政书》的补充。
本书为“历代史料笔记丛刊”中“清代史料笔记丛刊”中的一种,以杂记的方式介绍晚清京师的各种掌故,作者记事,大多直笔无隐,对当时要人显宦,颇有抨击。因作者系清季四川总督刘秉璋之子,大学士孙家鼎之婿,在京生活十余年,所叙均为当时高层中的见闻,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清末民初汪诗侬撰。是书广泛搜罗有清一朝各类趣闻轶事,诸如清初洪承畴、清中期和珅、晚清李鸿章,等等。尤其"李鸿章笑史",列述其出使欧洲各国之笑话,虽于史无证,多为民间趣谈,然却最为后世学者所征引。是书民国间收入《满清野史》丛书,今据以整理。
《骨董祸》一卷,记清“乾隆三十一年两淮巨案”。其时,两淮盐官、盐商互相勾结,空亏盐银数千万两。盐商为向盐政大臣等行贿,巧取豪夺民间珍贵字画古玩,由此引发出此案的调查,“被祸株连者数十百人,鹾务内容之腐败盖至此而尽情揭露矣。”此案内情曲折,波澜迭起,因其由古玩骨董而起,故名《骨董祸》。
笔记。明刘玉撰。一卷。玉字咸栗,万安(今广东万宁)人。弘治进士,知辉县,升御史,因忤刘瑾削籍、瑾诛,起河南安察司佥事,官至刑部左侍郎。此编纪明初洪武间南京附近临江所建楼阁及明初诗人(如宋濂、刘三吾等人)游踪,官妓接待四方宾客,王侯、公主等轶闻。其中所记闽中杜景新有好古玩奇之癖,且多得之于不义,游汉江时,骤起风暴,江神索报;汶川秀才穆敬之过石斛山与墓鬼相恋事;陕西鲁子京游终南山搏虎遇仙故事,多小说家言,而有一定历史依据,可作传奇读。所记南夷魁离国进绝色十人“服以金丝敷霞钮花之衫,垂以泉润穿云鸣玉之珮”,能为迷心舞,军前舞之,则使三军解体。可作史料读。有《稗乘》本。
四卷,清秦笃辉撰。卷一主要论先秦至隋朝人事;卷二主要论唐五代两宋人事;卷三主要论明代史事;卷四杂论术数之不可信。本书取材正史、文集、笔记,依据史实发议论,或考订史实,指出错讹,或借用前人旧说,对旧说提出辩驳,或探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以供后人借鉴。书中反映了作者以下一些观点:重视时势的作用,认为刘备不如曹操、孙权,不在于智勇,而在于时势;在天人关系上,强调人的作用,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历史进化论的观点,认为今胜于古,驳斥了今不如昔的观点,认为像汉文帝除肉刑这样的事很多;重视老百姓的利益,百姓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统治者必须行仁政;封建的正统思想,认为刘备是正统,曹操只是逆臣。反对朱熹《通鉴纲目》中以朱温为正统,对宋实颍作《黜朱梁纪年图论》大加赞赏;书中还反映了因果报应的思想。
邹容著。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5月上海大同书局出版,署名“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共七章。章炳麟作序。书中论述了革命的正义性、必要性及其方法和前途,歌颂革命为“顺乎天而应乎人”的“世界之公理”,是“去野蛮而进文明”的“天演之公例”。极力鼓吹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代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学说。主张用革命手段“扫除数千年种种之专制政体”,恢复人民应当享有的民主权利,扫除干涉中国主权的“外来之恶魔”,建立独立自由的“中华共和国”。笔锋犀利,文字通俗,风行海内外,系二十世纪初年鼓吹革命最有影响的论著。各地书肆为免清廷检查,易名《革命先锋》、《图存篇》、《救世真言》等加以翻刻,销量达一百一十万册,占清末革命书刊销数首位,被誉为中国近代的“人权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