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唐李延寿撰。高宗显庆四年(659)成书。一百卷。分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记载起自北魏登国元年(386)迄于隋义宁二年(618),包括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等朝二百三十三年历史。此为《北史》白话文。
《新唐书》,记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宋欧阳修、宋祁等撰。嘉祐五年(1060)成书。二百二十五卷。分本纪十卷,志五十卷,表五卷,列传一百五十卷。记载唐代二百九十年历史。此为《新唐书》白话文。
《新五代史》,记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宋欧阳修、宋祁等撰。嘉祐五年(1060)成书。二百二十五卷。分本纪十卷,志五十卷,表五卷,列传一百五十卷。记载唐代二百九十年历史。志表水平与编者史识都很高,但文辞刻意求简,有史实不清处。此为《新五代史》白话文。
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元脱脱等撰。至正四年(1344)成书。一百十六卷。其中本纪三十卷,志三十二卷,表八卷,列传四十五卷, 附《国语解》一卷。记载辽代二百余年历史。此书为《辽史》白话文。
《宋史》,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元脱脱等撰。至正五年(1345)成书。四百九十六卷。分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记宋十八朝三百余年历史。据宋代国史、实录、会要、杂史、家传、行状成编。保存了大量原始史料。此为《宋史》白话文。
《元史》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明宋濂等撰。修于洪武二年(1369),次年又做修改。二百一十卷。分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据元代各朝实录、诸家行状、墓表及《元经世大典》等编成,保存了较多史料。此书为《元史》白话文。
《明史》,记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清朝顺治二年(1645)曾敕修《明史》,未成而罢。康熙十八年(1679)再开史馆,徐元文、徐乾学、王鸿绪先后任总纂,聘万斯同审定。成书三百十卷,即今署名王鸿绪之《明史稿》。此书为《明史》白话文。
《瞑庵杂识》《瞑庵二识》为朱克敬的笔记体二集,如记录湘军与太平天国作战时,部分奏疏、对湖南厘金的缘起和抽收办法有详细说明。又如衡州民教的纠纷、长沙官绅的倾轧等等。杨坚点校。近代湘人笔记丛刊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