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清陈景云撰。朱熹《通鉴纲目》成后,为其注释、补遗、订误者有宋尹起莘、周密,明张自勋及清芮长恤等。然诸家之说,或不甚确切,或有漏略。景云之书采摭诸家所未及,悉引据前史原文,互相考证,对《通鉴纲目》之疏漏舛误,指摘精确,补遗勘订,足正传讹。附纠汪克宽《考异》、胡寅《读史管见》、刘友益《通鉴纲目书法》等之误,亦皆平允。考证中毛举细故,未免琐碎。有雍正五年(1727)《文道十书》本,《四库全书》本。
简称《朱子纲目》,或称《纲目》。纲目体编年史书。五十九卷。南宋朱熹撰。成书具体年代不详。因为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部头太大,且内容太繁,所以要点不明,又不便阅读。因此,朱熹以《资治通鉴》为依据,欲改编成一部简明扼要的通俗读本。另外,《资治通鉴》原书的正统名分观点,基本上是以历史事实为依据。这既不能使理学家的观念得到印证和贯彻,又没有通过书法义例而达到寄寓褒贬与劝戒的效果。所以,朱熹又欲以《春秋》笔法为义例,使之能够更好地为统治阶级提供历史借鉴,并加强了史书对于维护封建秩序及封建道德、伦理教育的作用。总之,《资治通鉴纲目》在编写体例和内容取舍上,无不基于这两点。记事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主要据司马光《资治通鉴》增损括而成。体例仿《春秋左传》,大书以提要者为纲,分注以备言者为目,纲如经,目如传。纲乃朱熹自作,颇寓褒贬之意。
《续资治通鉴纲目》,明代成化中,商辂等修。亦称《宋元资治通鉴纲目》。载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庚申,至元顺帝至正二十七年(1367)丁未共408年史事。全书共27卷,为续南宋朱熹(1130-1200)《通鉴纲目》而纂,是明代一部重要的官修史著。
《资治通鉴纲目前编》18卷,外纪1卷,举要3卷。元朝人金履祥撰。金氏有感于朱熹之书前史空缺之憾而成此编。该书上溯帝尧之世,下讫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三家分晋。发凡体例,以纲以目悉遵循朱子之书,所据均注出处,以示为信史。明人陈仁锡将此书与朱子纲目合刻刊行问世。玄烨据以批评时,共得批语2条。
弘历御定,张廷玉等奉敕编纂。乾隆十一年(1746)成书,约100万字,编年体史书。共40卷。有内府本、古香斋刊巾箱本及 《四库全书》本行世。所谓三编者,盖因该书最初为宋朱熹所撰 《资治通鉴纲目》59卷,为编年体史书,是以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宋胡安国 《通鉴举要补遗》折衷而成之书。
四卷。清芮长恤撰。长恤字蒿子,原名城,字严尹。溧阳(今属江苏)人。前明诸生。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朱熹《通鉴纲目》包括正纲和分注。因为系出自朱子,故其间舛漏,世皆牵强解释。长恤考其本源,知分注非出于朱子之手,故凡分注之删削《通鉴》,以至失其本事的,都列原文某句某字之下。某句某字在前,推求事理为之考辨在后,使证佐分明,具有条理。长恤能冲破门户之见,不生回护之私,实为《纲目》之大功臣。有抄本,《四库全书》本。
明张自勋撰。二十卷,又《校正凡例》、《附录》各一卷,《汇览》三卷。成于崇祯十六年(1643)。是书摘列《通鉴纲目》及考异、书法、发明、考证之文,而一一辨正其是非。《校正凡例》列朱熹凡例与刘友益书法凡例,而各著所疑。《附录》备列朱熹论《通鉴纲目》手书十二篇及有关序文,证明其书不但分注非朱熹手定,即正纲亦多出其门人赵师渊之手。《汇览》则列增删正纲的三千六百四十余字,订正分注的四百四十余字,为改正之本。而本书则发明改正之因由。分注不能悉载,《汇览》仅改岁首年号、君名、谥号之类,由于文字太繁,其他所当改者,则散见于本书之中。作者以为义详《续麟》,辞载《汇览》。二者详略互见,相辅为用,可相参阅。
编年体史书。六卷。宋末元初佚名者著。作者情况已不可考,根据书中内容推断,大概是宋朝遗老所作。《宋季三朝政要》采用编年体,按年月先后顺序主要叙述了宋理宗、度宗、恭帝(赵)三朝的史迹。前五卷记南宋理宗、度宗、瀛国公 (端宗 )三朝史事 ,无撰人姓名。一般认为是宋之遗民所作。附录一卷记帝日丙 、帝日正事迹 ,题陈仲微撰。记端宗帝昺时期文天祥、陆秀夫、张世杰等的抗元事迹。是书所载宋末遗闻轶事,颇详于他书,可资参考。然记事多较《宋史》简略,叙次亦乏体要,所论得于传闻,失误亦多。本书著录于《四库》史部编年类,另外《学津讨原》、《守山阁丛书》、《辰翰楼丛书》、《粤雅堂丛书》及《丛书集成初编》等均有收录。
一卷。清陈景云 (1669—1747)撰。景云字少章,江苏吴江人。吴江县学生,终生不仕,淹贯群籍,尤精史学。著有《读书记闻》、《纲目辨误》、《通鉴胡注正误》、《纪元考略》等。此书订正胡三省《资治通鉴音注》之误,凡六十三条,以地理居多,颇为精核。其子黄中跋称书本十卷,王峻所作景云墓志亦称作《通鉴胡注举正》十卷。可见今本乃残缺之稿。
明陈桱撰。二十四卷。陈桱以《资治通鉴》和《通鉴纲目》皆终于五代,而周威烈王以前,虽有金履祥《通鉴前编》,亦断自陶唐,因著此书。首述盘古至高辛氏,以补金氏《通鉴前编》所未备,为第一卷。次采契丹在唐及五代时事,以记其得国之故,为第二卷。其余二十二卷皆为宋事,起自太祖,迄于昰、昺二王,以续《资治通鉴》,故以“续编”命名。后世学者对之颇多评论,毁誉不一。然自朱熹《通鉴纲目》以后,继而作者,实始于陈桱,其后王宗沐、薛应旂等虽各有增修,而才识亦无以相胜。